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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直辖城市取消落户限制
 
2009-1-9 10:39:16  来源:深圳商报
 

  【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。

  会议指出,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。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、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,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。

  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7项措施。(一)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。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的毕业生,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,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;对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,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,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;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。(二)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。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,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。(三)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。(四)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。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,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,落实税收优惠、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。(五)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。(六)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。所有高校都要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。从2009年起,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。在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“双证书”制度。(七)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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